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记者 苏萌)今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四川省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川药监罚决〔2021〕2031号)。
处罚信息显示,四川省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医用外科口罩(批号:)经监督抽检,不符合该产品技术要求(川械注准2),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十四条,被没收违法所得.00元,并处货值金额.00元5倍的罚款.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00元。
资料显示,四川省中兴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5日,是收购了原三台县医药公司、三台县中药材公司而组建的,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等。刘占兴持股100%,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此前四川省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 作者:苏萌 编辑:安荻 )
文章来源:《心电图杂志(电子版)》 网址: http://www.xdtzzzz.cn/zonghexinwen/2022/0219/1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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