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1日讯 昨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四十六期)”显示,贵州天使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医用防护口罩,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41.9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贵州天使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批号为)经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并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复检,检验项目“密合性”不符合GB-2010的要求,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41.98万元。
( 编辑:杨瑞诗 )
文章来源:《心电图杂志(电子版)》 网址: http://www.xdtzzzz.cn/zonghexinwen/2021/0522/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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